2016年上海市卢湾高级中学“提前招生录取”方案
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与学习习惯、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在所毕业学校名列前茅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受到市、区(县)表彰(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
(2)在科技类、学科类竞赛活动中获市级三等奖或区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
具备以上条件且获得推荐资格的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5月14日10:00至16日12:00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必须以卢湾高级中学为推荐志愿。
(2)选拔办法
在以卢湾高级中学为推荐志愿的学生中,根据预录取标准择优预录取。如第一志愿招生计划数未完成,则在第二志愿填报卢湾高级中学的学生中择优预录取;如仍未完成计划数,则在愿意征求学生中择优预录取。
(3)录取程序
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公示。预录取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中考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被确定为正式录取,并将于7月25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与学习习惯,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合格,学习成绩一贯优秀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受到市、区(县)表彰(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
(2)具有科技创新意识和探究能力,并在市、区各类竞赛中获奖者(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中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者或区级一等奖者)。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符合2016年中招报名条件且未被推荐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学业状况和我校的招生要求,在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5月14日10:00至16日12:00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必须以卢湾高级中学为自荐志愿。
(2)选拔办法
学校在审核自荐生材料的基础上,对考生进行面试等形式的综合素质评价并择优录取。
(3)面试
5月21日学校进行面试,具体面试名单、时间与要求,将于5月19日发布于卢湾高级中学主页(http://www.lwgj.lwedu.sh.cn 。
(4)录取程序
学校根据考生的相关知识能力、综合素质等做出全面评定,确定自荐生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区教育局审定。5月28日12:00至31日12:00,自荐预录取生到学校进行网上签约。预录取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中考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被确定为正式录取,并将于7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3.自荐材料投递
(1)材料投递时间: 5月16日16:00前(以邮戳为准)
(2)材料内容
①《201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信息表》(复印件,盖有初中学校教导处章)
②《2016年上海市卢湾高级中学自荐生登记表》(自卢湾高级中学主页http:// www.lwgj.lwedu.sh.cn 载,填写后学校加盖公章)
③相关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3)学校地址:黄浦区斜土路885号,邮 编:200023
收件人:卢湾高级中学课程与教学部(材料袋上请注明自荐材料)
三、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021)63057744*141,63056336 联系人:吴老师
2.网 址:http://www.lwgj.lwedu.sh.cn
电子信箱:lwgj@hpe.cn
3.交 通:公交43、17、205、36、89、96、146、780、781、786、733、932、41、820路,隧道一、八线,轨道交通4号线、轨道交通9号线。
四、住宿
接受部分学生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