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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

来源:潍坊市教育局  收藏本页   【 】  [ 2020年6月19日 ]

  2020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

  一、考生报名

  1.报名办法

  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对象为初中在籍学生,报考市区普通高中及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同时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初二学生以及申请提前参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试的初一学生由初中学校集体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初中学校导入中考平台;初三学生由学生本人通过“潍坊市高中段招生考试平台”(以下简称“中考平台”。届时在潍坊市教育局网站、高中学校网站设置链接)进行考试报名并同时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考生本人意愿填报;报名期间允许多次查看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修改。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6月23日-26日每天8:00至21:00为报名时间,考生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考平台报名系统,核对并补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填报后要对考试科目、报考类别、志愿学校等信息进行重点核实。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报名科目、志愿学校等报名信息;报名时间结束后(6月26日21:00后)系统将不允许再进行修改。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不需到高中学校现场确认志愿。

  各县市报考潍坊瀚声学校、潍坊文华学校(高中部)、潍坊恒德实验学校的考生,须于6月23日—26日网络报名时间内通过潍坊教育信息港网站中考平台进行网络报名。

  市区考生回户籍地县市报考普通高中或报考其它县市面向市区招生的民办高中的,按县市规定方式报名。

  不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由学生本人通过中考平台填报考试科目。

  2.区外初中学生报考办法

  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且有就读学校学籍,下同)可直接通过中考平台填报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区的公办普通高中或市区民办普通高中,不需额外提报其它材料。市区以外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办法如下:

  (1)区外初中学校毕业生报名

  在户籍所在区以外县市区就读、需报考户籍所在区公办普通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因监护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市区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报考普通高中的潍坊市以外初中应届毕业生,于6月13日-18日登录“潍坊基础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考资格申报,通过审核后,在网络报名时间内通过中考平台报名。报考资格审核时须提报以下材料:

  ①在户籍所在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视为一个区,下同)以外潍坊市内初中学校就读、普通高中第一志愿申请报考户籍所在区普通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须与户口一致)、初中学籍号。

  ②在潍坊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且户籍在潍坊市区,申请在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第一志愿报考市区普通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须与户口一致)、初中学籍号。

  ③在潍坊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且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因监护人在市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报考市区普通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无居住证的,需提供学生监护人的户口簿、劳动证明(在潍坊市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居住证明(在潍坊市区的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②③类考生,还需提供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电子照片(以学籍号和姓名命名),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每学期的学业成绩(由毕业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第一志愿高中学校所在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组织认定并在高中学校网站公示(报考市属普通高中的,由市教育局组织认定)。未提供相关材料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最高认定为C等。

  以上证件或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通过系统上传材料照片,不需现场审核。

  二、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1.招生范围

  (1)公办普通高中。潍坊一中、潍坊中学、潍坊七中的招生范围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及市直初中学校,寒亭一中的招生范围为寒亭区和经济区,潍坊四中的招生范围为坊子区,潍坊滨海中学的招生范围为滨海区,潍坊实验中学公办计划的招生范围为峡山区,峡山二中的招生范围为峡山区。

  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及市直初中学校学生也可报考潍坊滨海中学,须在公办普通高中第二志愿中填报。

  (2)民办普通高中。潍坊行知学校、潍坊光正实验学校、潍坊圣源高级中学、潍坊北海中学、潍坊文昌中学、潍坊滨海国际学校、潍坊新纪元学校、潍坊天立学校、潍坊实验中学民校生计划的招生范围为潍坊市区;潍坊瀚声学校、潍坊文华学校(高中部)、潍坊恒德实验学校的招生范围为潍坊市。潍坊新纪元综合高中(普通高中学籍部分)招生范围为潍坊市区。

  (3)“五星级普通高中”特色项目特长生。潍坊一中面向全市招收篮球特长生、男子足球特长生;潍坊中学面向市区招收排球和武术特长生;潍坊七中面向市区招收艺体特长生,面向全市招收女子排球特长生。潍坊四中面向坊子区和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市直初中招收信息技术和机器人特长生。

  (4)中外合作办学。潍坊一中、潍坊七中面向全市招收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课程班学生,由学校自主招生。具体招生方案报市教育部门审核后实施。

  2.招生计划

  今年市区共20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招生计划共14040人。各学校具体招生类别及各类别招生计划、招生办法,请登录各高中学校网站查询。

  三、考生志愿设置

  考生志愿分四大类:“3+4”志愿,普通高中志愿,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按以上类别顺序分别进行录取。被“3+4”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志愿的录取;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它普通高中和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志愿的录取。

  (1)中等职业学校与本科院校分段培养“3+4”教育(简称“3+4”)志愿。共设3个志愿;其中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第三个为学校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普通高中志愿。市直初中学校、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峡山区的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志愿共设三个,分别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可以最多填报两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和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每个志愿可以填报一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三志愿填报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或者只填报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直接填报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其它两个志愿不再填报)。寒亭区、坊子区和滨海区,普通高中志愿共设两个,分别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以分别填报一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和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二志愿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或者只填报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直接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二志愿不再填报)。

  (3)中等职业学校与高职院校分段培养三二连读教育(简称“三二连读”)与初中起点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教育(简称“五年一贯制”)志愿。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设置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顺序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两所学校。如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选择服从调剂,则在所填报志愿未能投档的情况下,根据考生位次优先原则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院校。

  (4)普通中专教育(简称“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教育(简称“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共设一个志愿,考生可以选择填报一所普通中专或职业中专、技工学校。

  考生应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填报志愿,超出范围的志愿学校为无效志愿。自由选择报考志愿是考生的权利,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等阻止、干预学生合法选择志愿学校或擅自代替学生报名。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9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等4科。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9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市统一考试,各区在市教育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7月13日—16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10天左右,考生可通过潍坊市教育局网站“中考信息”栏目、“潍坊教育发布”“潍坊基础教育”微信公众号、潍坊市中考平台等途径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试卷。

  综合素质评价,由初中学校根据规定组织实施,毕业评价结果经学生、家长确认、公示后,由初中学校于6月25日前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核。

  报考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的初中毕业生,须参加高中学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测试为常模参照性考试,考试难度由招生学校确定。考试成绩用等级表达,作为艺体特长生报名和录取的依据。艺体特长生专业设置及测试方案由高中学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师资等情况确定,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核后,在教育部门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不同类别的艺体特长生分别设置相应的文化课底线,达到一定成绩要求方可录取。专业测试时间由各高中学校确定。

  五、录取

  1.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上级教育部门监督的工作机制。各高中学校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方案,经上级教育部门核准后,通过学校网站向初中学校和社会公布,以指导学生报考并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束后,在公布录取结果的同时,公布具体的录取办法和录取标准。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录取的必备条件: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公办普通高中采用综合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三种方式进行录取,民办普通高中主要采用综合录取的方式。各高中具体录取方案,可到高中学校网站查询。具有特殊才能、艺体特长,拟参加相关高中学校推荐录取、特长录取的考生,须按高中学校规定时间参加相关测试。  各高中学校录取办法,可到高中学校网站查询。

  继续实行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市区各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即指标生)。为促进教育公平,继续设置指标生录取标准下限。指标生应是初中一年级即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服务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或到民办学校就读,有正式学籍且一直在本校学习的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进城务工等因素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应在毕业学校连续学习两年以上,并有符合规定的学籍档案。

  2.录取结果公布

  8月5日前公布“3+4”志愿录取结果,8月15日前公布普通高中录取结果,8月20日前考生到录取高中学校交费登记。考生可通过中考平台、“潍坊教育发布”“潍坊基础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相关高中学校网站等途径查询录取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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