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考招生将采用"分数+等级"评价录取方式
11月13日,济南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对社会进行公布。2018年,济南中考将采用"分数+等级"评价录取,只有语文、数学、英语3科采用分数评价,总分为450分,其余科目均改为等级评价。
为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要求及省教育厅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评价对义务教育教学的引导作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市教育局于今年5月份启动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文件起草工作。因这项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极高,济南市教育局先后组织了教育行政部门、高初中校长、基层老师班主任等多批次、全方位的座谈会,充分听取了学校、一线教师及部分家长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数据推演和风险评估,形成了现在的改革方案。
在选择招生录取方式上,考虑到济南市每年中考人数在7万人左右,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若全部使用等级表达会造成同等级组合人数过多,高中招生将无法进行,因此,济南市采取了“分数+等级”的方式,同时将采用分数的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分值从120分提高到150分,目的是增加区分度,减少同分数线上的人数。
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方面,文件起草时充分考虑了高考改革将对基础教育发展带来的变革,力求在打牢义务教育文化知识素养的基础上,扩大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自主权,由高中学校根据自己办学目标、办学特色提出包括学科等级要求在内的招生方案,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化发展,体现了以人为本、注重公平、多样发展的理念。在综合素质评价方面,强调注重素养培养的发展性、过程性、激励性、补偿性和实践性,让每个学校都能找到实施素质教育的切入点,让每个学生都有充分展示自己的空间,实现各美其美,人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