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沈阳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次学校录取工作结束。根据《沈阳市教育局等9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沈教发〔2019〕29号)相关规定,下列学校可以补录:
学校代号 |
学校名称 |
剩余计划 |
收费 |
1147 |
沈阳市朝鲜族第二中学 |
28 |
学费1200元/年,宿费260元/年 |
1162 |
康平县第一中学 |
243 |
学费1000元/年,宿费420元/年 |
1164 |
法库县第二高级中学 |
87 |
学费1000元/年,宿费520元/年 |
1206 |
沈阳市洪庆中学(自费生) |
148 |
学费9000元/年,宿费1500元/年 |
1211 |
沈阳市中山私立高级中学(自费生) |
108 |
学费10000元/年,宿费1800元/年 |
1213 |
辽中区新时代高级中学(自费生) |
19 |
学费7000元/年,宿费1200元/年 |
凡在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30分(含)以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27日9:00至15:00登陆沈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henyang.gov.cn/),在首页进入“中招补报入口”,补报上述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志愿,并于当日17:00前到报名所在区、县(市)考试机构办理补报志愿信息确认手续。
考生及家长可登陆沈阳市教育局网站,进入“沈阳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输入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和姓名查询补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为7月30日10:00至7月3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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