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该考试具有两考合一的功能,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要求的主要依据,也是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还可以作为衡量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
二、命题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有利于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推进语文学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语文学科的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科学的语文教学评估体系,为高中阶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提供依据;语文学科考试结合北部湾四市同城初中语文教学实际,考查学生对语文知识的掌握情况和语文能力的发展情况,以及学生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发展状况。
三、命题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坚持以学生为本,全面、公正、客观、准确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水平,充分发挥考试的甄别、激励、选拔等评价功能。引导教师转变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能力。促进学生改进学习方式,着眼长远发展;有利于初高中教学衔接,为学生在高中阶段的学习与发展打好基础。
(二)基础性原则。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注重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的有机联系;考查学生掌握必要的语文基础知识状况,考查阅读与语言积累的质与量,考查语感形成水平与思维品质,突出考查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三)科学性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命题,做到考试内容与形式科学,符合学生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试题难易适当,表述清晰准确;试卷结构合理、规范;试题具有较高信度、效度和良好区分度。
(四)综合性原则。试题内容要课内外相结合,紧密联系学生实际,联系社会生活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关注社会生活热点、焦点问题,考查学生熟练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特别是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表达真情实感,鼓励有创意地表达自己的见闻、见解。
(五)教育性原则。发挥试题立德树人的教育功能,注重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交融、整合,有机渗透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引导关注现实,关注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引导珍视人类优秀文化,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四、考试范围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规定的第四学段(7~9年级)的教学目标和内容要求,参考当地使用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7~9年级)教材。 五、考试内容与要求
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突出考查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
知识技能目标分为四个不同层级,考试内容分为五大板块。
(一)能力层级
1.识记。指对语文知识和文化知识的记忆与识别,包括对语文知识术语概念、语文知识运用规则的记忆和识别,对要求熟记、背诵的语言材料(词语的音形义、文化经典的段落篇章)的记忆和识别。
2.理解。指了解和掌握语文知识并运用这些知识解释语言的能力,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包括对语文知识概念的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对语言表层意义的诠释,对语言深层涵义的阐述或推断,对文章思想内容的把握和对文章中心(主旨)、结构、技法的分析与综合等。
3.应用。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以识记、理解为基础,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能将语文知识直接用于新的情境中去探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如文言文的翻译题、论述题、仿写题、作文题等。
4.评价。包括评价、鉴赏。能对不同层次的语言材料、不同形式的文学作品,从思想内容、表达形式、语言技能或风格等方面作出自己的评价或鉴赏。
对以上四个能力层级可以有难易不同的考查。
(二)考试内容
1.积累与运用
积累与运用考查的内容包括:常用字(音、形、义)的辨识、常用词语(包括熟语)的运用、语言的规范表达及实际运用(如连贯、得体等)、标点符号的正确使用、文学文化常识的识记、名著积累、经典章句的默写等。
词语、语句的考查宜结合语境,灵活运用语法、修辞知识,选材兼顾课内外;文学文化常识考查为教材涉及的内容;名著积累取自课标及教材推荐范围;默写主要从教材要求背诵的古今优秀诗(词)文中选材,兼顾日常积累。
2.古诗文阅读
(1)古诗词阅读
古诗词阅读的考查,侧重整体把握内容,感受形象特点;欣赏、品味富于表现力的语言;分析艺术表现手法。
(2)文言文阅读
能阅读浅易的文言文,准确判断文言句读,理解文章基本内容;掌握常见文言实词的意义和常见虚词(如“之、其、于、以、而”等)的基本用法;能根据语境翻译文言句子。
古诗文阅读考查的素材以课内为主,兼顾课外。
3.现代文阅读
现代文阅读,综合考查学生在阅读过程中的感受、体验、理解、探究等能力,体现正确的价值取向,鼓励多角度、个性化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