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方式与考场管理
1、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现场集中测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考试顺序是:1000米跑或800米跑为最后进行的考试项目,其他两项不设先后顺序。在三个项目测试结束后,考生在出口处交IC卡打印成绩并现场签字确认。如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在该考生单元考试结束前提出,逾期则不予查询。
2、全部考试项目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内)连续完成。因天气原因等特殊情况中断考试,不能在一个单元内考完三个项目的考生,已考项目无效,考试重新安排。
3、考试期间,考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前市教育局组织体育专业技术人员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维护确认,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体育考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轮次内,考生未参加考试或中途离考,不论何种原因均视作自动弃考处理。考几项算几项,不考不得分。
5、跑的项目如遇人为受阻、摔倒等特殊情况,考生可以立即停止该项考试,申请重考。若考生坚持跑完全程则不予补考。考生一律不准穿钉鞋参加考试。
6、考试现场实行全程网上视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