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教通〔2015〕267号
关于做好2016年我市初中毕业生艺术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理区)教育局、局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的通知》(湘教发〔2013〕33号)精神,按照我市《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教发〔2014〕10号)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我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上新台阶,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2016年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中实行艺术(含音乐、美术)科目考试。为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生艺术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分值与内容
初中毕业艺术(含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共50分,其中音乐、美术各占25分,计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艺术考试(含音乐、美术)总时量为60分钟。艺术考试内容为初中音乐、美术课程规定的相关内容,考试范围包括七至九年级教材的全部内容,侧重于九年级。
二、考试形式
艺术考试由市教育局依据初中音乐、美术《课程标准》组织命题,采用音乐、美术合卷合堂的形式组织卷面答题,统一组考和评卷。音乐考试以聆听音乐为主答题,美术采取现场创作作品等综合测试的形式对学生进行考试。
三、考试对象
全市九年级在校学生。
四、考试时间
全市初中毕业考试时间:6月18日—20日(具体时间以中考科目考试时间为准)。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加大宣传,营造浓厚的艺术考试氛围,确保2016年我市初中毕业生艺术考试工作顺利畅通。
2、各县区教育局要成立艺术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考试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工作。要加强考试环节的检查与监督,严防试卷泄密,确保艺术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有序。
3、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落实艺术课程标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艺术课程,切实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
永州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