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赣教考字[2017]2号)规定,“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各地中招部门需及时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的报到期限。对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该类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或选择外设区市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各地中招部门需依据录取和实际报到情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建立新生录取数据库。”
市中招办于7月3日左右公布中考成绩,规定于7月13日至17日重点高中批次(含择优班、普通班)录取,已录考生须及时凭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市直重点高中于7月20日前向市中招办报送学生报到名单;重点高中未报到学生参加7月21日至25日一般高中录取,并限市直一般高中于7月28日前向市中招办报送学生报到名单。对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能进入新生录取数据库,不予学籍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