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命题与阅卷管理
(一)命题原则。严格依据学科课程标准,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经验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在具体情境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卷结构简约,题量适度,表述规范,问题明确,语言科学,图表正确。
(二)难易度设置。各科目试卷应合理设置命题难度系数,坚决杜绝设置偏题、怪题。注重考查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减轻学生背记的负担,适当减少客观题的比例。考试科目试卷中,基础题占70%,一般难度题占20%,较难题占10%。考查科目试卷中,基础题占90%,一般难度题占10%。
(三)命题、审题管理制度。考试科目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命题工作,考试命题和审题人员在市(区)各学科教学、教科研骨干教师中遴选。各学科的命题人员2-3人,审题人员1名。凡从事有偿家教,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中考的人员,不得参与命题、审题工作。命题、审题人员每年更换2/3。入闱期间,所有命题、审题人员不会客、不写信、不携带各类通讯工具。入闱、命题、印刷、考试全过程,严格按照国家考试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考查科目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命题工作。
(四)阅卷管理制度。考试科目阅卷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共同组织实施,今年继续实行网上阅卷。健全阅卷过程管理和质量考评制度。阅卷人员从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为人正直、公道的学科教师中挑选。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中考的教师,不得参与阅卷工作。对阅卷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评卷采用“2+1+1”模式,即每道题均由2名以上教师评卷,评卷过程在各自无法看到对方评分结果的情况下进行,并分别由题组组长、阅卷组长对阅卷进度和质量进行监控与校正。考查科目阅卷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
(五)命题评估制度。考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对命题情况及考试数据进行评估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命题水平不断提高,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深入。
八、加强对中考工作的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中考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为使中考改革顺利进行,必须加强领导,明确政策,健全制度,形成机制,做到积极改革、精心组织、严密操作、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各学科考试与考查均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考试科目的考试工作,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考查科目的考查工作,由各初中校负责考查科目和各项实践能力测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市委教育工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市教育局监察室对中考进行全程督导与检查,促进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的健康发展。
2.加强宣传培训。中考制度改革是一项关系到基础教育发展和千家万户利益的大事。应从大教育、大苏州、全方位的视野出发,整合各方力量,努力营造有利于中考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各级地方政府、学校和全社会要正确把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和质量观,充分利用考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
3.加强有效教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教师要全面把握学科,切实做到教学“七认真”,要运用科学方法,力求用较少的教学时间,取得较好的效果。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复习课不超进度、不超深度、不超宽度,不搞题海战、疲劳战、消耗战。
4.加强学生管理。各地和各初中校要进一步加强毕业班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各校全体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应在初中毕业前进行公示,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主动接受学生、家长、教师和全社会的监督。重视学生身心健康,重视体育备考和考试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