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淮安市中考物理化学
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教学,促进学校实验装备的建设和充分使用,现就2016年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技能考查工作具体实施制定以下办法。
一、考查科目
物理、化学、生物。
二、考查对象
九年级学生(物理、化学),八年级学生(生物)。
三、考查时间安排
九年级物理、化学以及八年级生物的实验考查时间,安排在2016年4月份。各学校具体实验考查日期由县(区)教育局确定。每天考查时间,上午为8:30-11:30;下午为2:30-5:30。每位学生每科的实验操作考查时间为20分钟。
四、考查成绩管理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成绩评定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由监考教师现场评定,学生签字后填入考查成绩登记表,学校将所有学生的考查成绩汇总后(一式二份加盖学校公章),于考查结束时上报给县(区)招办(学校自存一份),县(区)招办汇总后于5月22日前报送市教育考试院,考查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
五、考查内容和要求
六、组织与管理
1.实验操作考查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管理、协调相关行政工作,市教研室负责考点考务安排和评分细则制定,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成绩管理,市装备中心负责实验装备支持、检查等。各县(区)、各学校要成立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实施中考实验考查工作。
2.考查期间,各县(区)教育局应派出工作人员到各考点驻点指导及监督。市教育局将安排人员到县(区)学校巡视抽查。
七、具体要求
1.设置考点:中考实验考查考点应设在本校,需完善三个基本条件:(1)学校实验室配套设施齐全,水到室、电到桌,仪器、药品能满足各学科实验操作考查需要;(2)学校要单独设置物理、化学、生物考室,有熟悉业务的理、化、生实验教师参与考务工作;(3)在3天内完成实验操作考查任务。
2.安排监考教师:担任监考的教师必须是相应学科的教师或实验教师,监考教师须实行校际交流。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须挂牌上岗。
3.考务安排:具体考务工作安排和要求以及实验考查评分细则,由市教研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