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 | 考试用书 | 培训课程 | 模拟考场  
  当前位置: 中华考试网 >> 中考 >> 中考资讯 >> 招生信息 >> 江苏招生信息 >> 文章内容
  

苏中民办高中实行自主招生集中录取

来源:扬子晚报  收藏本页   【 】  [ 2015年5月22日 ]

  民办高中实行自主招生集中录取

  民办高中继续在市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招生。民办高中在市区的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与公办高中同时公布。民办高中实行自主招生,集中录取。

  第一次调档时间在提前录取批次录取结束后;第二次调档时间在普通高中与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4”试点项目录取结束后;第三次调档时间在五年制高职、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录取结束后。

  民办学校在办理录取手续时,不得重复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每批录取结束时向社会公布录取分数线和录取人数。民办高中在苏州市区以外招生,必须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到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关注"中华考试网"微信,第一时间获取中考报名、考试、内部资料信息!

  中华考试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加入中华考试网官方微信号:examwcom@qq.com  学员咨询微信号:w712931601我们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我要提问】【本文纠错】【告诉好友】【打印此文】【返回顶部
将中华自考网添加到收藏夹 | 每次上网自动访问中华自考网 | 复制本页地址,传给QQ/MSN上的好友 | 申请链接 TOP
关于本站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站内导航
Copyright © 2006-2019 中华考试网(Exam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