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郴州市教育局印发《郴州市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学、高考、中考、放暑假时间。
《方案》指出,4月7日,普通高中三年级、初中三年级、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对口升学班开学;4月13日,普通高中二年级、初中二年级开学;4月20日,普通高中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开学;4月27日,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开学。教职工提前一周到岗到位。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中小学全部开学后方能开展线下培训。
根据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的实际,全市中考时间相应顺延一个月,具体时间为7月18日—20日;全市中小学放暑假时间定为7月31日。
《方案》指出,对于补足耽误的课时。因疫情防控延期开学所耽误的课时,将采取每个工作日增加1课时、调整双休日、适当推迟放暑假等方式补足。但应注意劳逸结合、合理安排,保证师生每周至少休一天。所补课时各学校不得向学生收费。各地各校要科学有效安排教学时间,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确保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强化教研指导,优化教学方式,合理把握教学进度,做到教学内容适量、教学时长适当,保障课堂教学质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
《方案》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幼儿园、中小学、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要求,落实落细开学“前”“中”“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确保开学前准备充分、开学时秩序井然、开学后安全平稳。同时,按照高考、中考、放暑假三个时间节点做好春季学期的教育教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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