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生录取依据。普通高中招生(含音、体、美特长生招生)必须以学生学业水平十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并将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各县市区不得录取未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学生,不得只依据部分文化考试科目成绩或将文化成绩进行折算后录取新生。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将考查科目成绩折算成适当分值纳入高中录取。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管理。中考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县市区教育局及有关学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牵头,负责考试总方案的制订、考试报名、考试组织、市区体育考试、考试成绩发布等工作。市招考办负责中考的命题制卷、评卷工作。市教科院参与中考命题,负责市区中考考查科目的组织实施和考试科目试卷分析等工作。
2.依规组织。各县市区要认真把好学籍异动关和考试报名关,对初中符合报考条件的八、九年级在籍学生异动情况实施动态监控,严格审核初中在籍学生的转出外地和休学原始材料,严禁初中在籍学生转往中职类学校和高职院校,严禁虚报、漏报、瞒报学生信息,切实保障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切实保证听障考生参加中考,其免试英语听力的办法按省教育厅《关于听障学生在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湘教通〔2013〕501号)执行。
3.从严组考。要严格按《岳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细则》(修订)组考,实现“三杜绝、一减少”工作目标。要加强考点建设,保障考试必需的硬件设施。要加强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要加强考试培训,强化组考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教育考生诚信考试,确保考试安全。
4.严肃执纪。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狠抓考试组织管理和考风考纪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六、其他事项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市将制定《岳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方案》,于2019年起全面组织实施新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17年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实施方案,于2017年5月30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经审查后实施。联系人:李嘉谊,电话:8805670,邮箱yysj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