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教通〔2016〕55号
湘潭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外市初中学校毕业学生参加
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初中学校:
我市从2015年开始对中考招生录取工作进行改革,在湘潭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毕业生,如需升入我市普通高中就读,必须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为保证考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完成学生基本信息的录入,做好今年湘潭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毕业生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报名和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0日—5月8日。
二、考试时间
2016年6月16日—18日。
三、报名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和市直初中学校要做好湘潭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毕业生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的报名接待工作。回湘潭市参考学生凭学籍卡,到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2、回湘潭市参考学生要了解我市今年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政策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在规定时间按我市要求填报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
3、回湘潭市参考学生可以将学籍转入我市的初中学校,回湘潭市参加学习,由我市初中学校颁发毕业证。也可以不转学籍,回湘潭市参加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及填报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7月份由我市出具成绩证明,学生回原就读学校领取毕业证。已转学籍的考生纳入转入学校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未转学籍的考生的学籍辅号编为大号(流水号为9999,9998等),成绩不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
4、回湘潭市参考学生如在原就读学校已参加了生物、地理科目的会考,须就读学校所属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成绩证明,分数呈现为原始分,可计入录取总分。如没有参加原就读学校的生物、地理科目的会考,可报名参加我市本年度的生物、地理科目的统一考试,成绩计入录取总分。
5、接收学校要对回湘潭市参考学生严格审核,做好我市招生录取政策的解读工作。
6、接收学校要全面关心回湘潭市参考学生的学习,组织考生报考,参加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四、市、县(市)区(园区)基础教育部门联系电话
湘潭市教育局:52314313
湘潭县教育局:57801502
湘乡市教育局:56782799
韶山市教育局:55690150
雨湖区教育局:58218704
岳塘区教育局:55568386
九华经开区社会事业局:58233608
昭山示范区社会事业局:55852107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58563203
湘潭市教育局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