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市普通中小学寒假前后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放假和开学时间安排。
2020年全市中小学寒假统一放假时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月11日—2月9日,新学期2月9日学生报到,2月10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1月18日—2月8日,新学期2月8日学生报到,2月9日正式上课。
二、合理安排假前工作。
各校要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要认真组织好期终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各项总结工作。
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放假前,学校要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自我保护意识。要严格做好假期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各地要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制订好假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落实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报告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四、科学安排假期生活。
要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科普知识讲座、科技制作、影评、读书征文、公益劳动等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要引导学生健康文明上网,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学会用互联网开阔眼界、汲取知识,识别并远离网络世界中的黄、赌、毒、暴等陷阱和骗局,增强法律法规意识。
五、规范假期教育行为。
寒假期间,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有偿上课,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机构合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辅导班,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的违规行为。
六、切实做好防流控辍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义务教育阶段防流控辍工作,落实防流控辍责任制,要针对农村、边远、贫困等重点地区,初中等重点学段,流动留守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等重点群体,开展进村、入户入学动员工作,及时对相关学生进行思想疏导和精神鼓励,防止和控制在校生的辍学和流失,积极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七、统筹安排开学工作。
各地各校要根据新时代教育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学习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提前部署好新学期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谋划工作重点。要组织教职工按时到校上班,提前备课,做好教材到位等准备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学校开学工作检查,对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确保学校开学工作顺利有序。
请各地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并按要求认真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