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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保定市中考考生温馨提示

来源: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收藏本页   【 】  [ 2020年7月13日 ]

  1、做好安全防护。考生要按照学校及有关部门的要求,配备好充足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交通食宿,防止食物中毒,防止中暑,注意交通安全。往返考点途中,最好乘坐私家车、骑行或步行,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考生在等待进入考点时,要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一米以上安全间隔距离,避免聚集。按照考试工作人员引导,自觉排队,有序进入考点、入场、退场等。

  2、我市主城区所有中考考场将继续启用网上视频监控巡查系统,考试全过程将在省、市、考点三级监控之下进行并全程录像,考试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将组织对全部考场录像资料进行回放倒查,对回放中认定违规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为净化考试环境,我市各考点将配备手机信号屏蔽器。考生入场前将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考生不得将手机及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照相、摄像、扫描和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请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主动配合入场检查。

  4、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或打印的“河北健康码”及14天连续打卡记录截图)进入考点,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开考前3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中考的外语科目将进行听力考试,7月19日14:00以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内一般不得离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外语听力考试期间,请保持安静,不得向监考人员提问。请考生特别注意: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笔,以免违纪。

  5、7月17日下午16时至17时,考生持《准考证》可到达考点熟悉考试环境,但不得进入考场

  6、对于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包括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将按作弊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考生,除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外,买卖考题、替考、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等作弊行为还将触犯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全体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坚守诚信,沉着应考。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金榜题名!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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