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高新区招生委员会、滨湖新区社发局:
根据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和衡水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中考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考生前途命运。中考报名工作是整个中考中招工作的重要基础,加大中考报名资格审查力度,规范完善报名工作流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根本。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的文件要求,细化实化考生的报名条件,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二、报名要求
1、凡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初中毕业升学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报名条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在遵循省、市有关文件的基础上自定,并在确定后上报至市招办备案。
2、为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今年我市中考报名实行二代居民身份证刷卡式报名。
3、高中在校生不允许参加中考。
三、报名时间
中考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至30日,逾期不再办理。各县市区招办要于5月5日之前完成订卷工作,之后不得再补订试卷增加考场。
四、考点设置
1、考点应选择交通便利、周边环境安静、条件较好、便于封闭的学校,优先考虑在标准化考点设置考场;如标准化考点不能满足需求的,要在现有组考安排的基础上制定更加严密的措施,做好各类应急预案,并上报市招办批准。
2、考点设置还要考虑公共安全问题,要主动与公安机关进行联系,做好相关应急预案。
3、5月15日之前上报考点设置汇总表,经市招办批准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五、优惠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高级中学的下列考生,录取时予以照顾。
1、烈士子女,照顾20分。
2、根据衡政外侨字〔2016〕1号文件,我市“四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考生子女)照顾10分。
3、军人子女依据《衡水市军人子女中考优待措施》(政联〔2014〕1号)执行。
同时具备上述几种照顾条件的,只择其最高的一项,照顾分数不得累加。
各县市区招办要严格把关、认真核查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并留存,优惠名单在报名结束后公示十天,各县市区招办要公布市、县两级举报电话(市招办电话2162711)。市招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对公示落实不力者予以通报批评,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中考报名资格,涉嫌伪造材料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报名程序及要求
今年我市中考报名采取身份证刷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即在衡水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网站使用《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步骤按市招办下发的《2019年中考信息平台操作流程》操作完成。
具体要求:
1、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中考考生资格,由各县市区招生部门负责组织报名信息填报工作。
2、以报名点为单位在规定日期内完成中考考生报名工作。
3、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冀价行费字[2012]4号)《关于调整初中毕业生中考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考生报名时需缴纳中考报名考务费85元/人,各报名点要将报名费收齐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费按85元/人交至市招办帐户。
4、考生报名信息中的联系电话及家庭地址,要使用考生法定监护人的电话及家庭地址。县招办要对疑似问题电话进行管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2019年中考考务工作在桃城区招生委员会和桃城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
请将本通知有关内容通过多种渠道传达到每一所中学、每一位学生家长和每一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