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中考工作即将展开,为确保今年中考顺利进行,昨天,市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2015年中考报名工作安排意见》。
4月1日至4月8日报名
2015年,凡具有本市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市区往届初中毕业生且没有被上一级学校录取的学生(此类学生只能报考中职、中专学校),均可进行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4月8日。
按照规定,在本市初中学校就读,且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考生,可登录远程网,进入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中考报名系统直接报名,签字确认工作由学校负责;学籍不在就读学校的考生,按社会考生对待,可凭学籍号直接登录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签字确认工作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学籍不在本市且在本市就读的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招办报名,报名时要携带就读学校证明及父母务工证明;本市户口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携带学籍表及户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携带户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
外地类考生不得报考普高
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籍库安排报名。报名前,各初中学校要将考生学籍号告知考生。在石家庄市借读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确有困难的外地户口考生(外地市、外省考生),可以照顾在本市报名,但要按外地类考生报名。外地类考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据了解,外地户口考生类别为44。按照我市规定,外地户口44类考生只可填报职业类学校,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其他各类考生均可填报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不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
各类别考生均可报考3+4本科、五年制(含3+2)大专、中专、学前教育类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只招收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对于生源比较充足的中专学校,录取时将按照考生成绩、志愿录取,不参加中考就会丧失就学的机会。
毕业考试结束前不得离校
今年中考毕业与升学考试仍分开进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考政策,保证学生完成九年义务制教育,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课程,毕业考试结束前不得让学生离校。任何学校、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正常报名。同时各学校要把好报名关,对虽具有学籍但不在本校就读或在本校就读但学籍不在本校的,决不允许在本校报名。各区招生办要对此情况认真进行核查,确保我市教育事业均衡、正常发展。
石家庄市要求各学校必须让考生清楚自己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评价结果要打印经考生签字后交区、县招办备查,一经上报不再变动,录取时严格按综合素质的等第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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