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市直各高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函〔2019〕6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工作安排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工作总体政策、科目设置、考试方式与2018年整体保持一致,不作调整。
(一)科目设置、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思品、历史合卷)、体育6个学科。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要加考地理、生物(合卷),考试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统一进行。2019年初中毕业未参加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和已参加考试获C、D等需要提升等级的学生均可参加补考(已获A、B等的学生不参加补考),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参加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本次须报名参加补考。
2.学科分值。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体育考试成绩按分数呈现,满分值分别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含听力30分)、综合理科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体育50分,总分650分。综合文科(思品、历史合卷,按150分命题,思品、历史各占75分)成绩按等级呈现,分别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等级由市教育局统一按A等20%、B等40%、C等30%、D等10%的比例划定。
八年级地理、生物(合卷)学业考试,满分150分(地理70分、生物80分),由市教育局组织命题、制卷和评卷,考试由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组织和实施,成绩按等级呈现,分别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等级由市教育局统一按A等20%、B等40%、C等30%、D等10%的比例划定,并以此作为学业考试成绩。
3.考试时间。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至23日。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合卷)学业考试补考和八年级地理、生物(合卷)学业考试时间统一为7月1日,补考考生在原中考报名学校参加考试,学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照中考要求单独编排考场,补考成绩(等级)同中考成绩一同公布。各学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时间:
6月21日:9:00-11:30 语文 15:00-17:30 综合理科
6月22日:9:00-11:00 数学 15:00-17:00 数学
6月23日:9:00-11:00 英语
2019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及初中毕业生补考时间:
7月1日:9:00-11:00 地理、生物合卷
4.考试方式。综合文科(思品、历史合卷)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体育考试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黔教体发〔2008〕311号)执行,有关工作和时间安排另文通知。
(二)考试组织和命题要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坚持实行四统一(统一考试科目、统一考试分值、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要求),命题、制卷和评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由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和实施。评卷采用网络阅卷系统评卷,试卷制作实行试题与答题卡分离。
1.考试组织。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以县(市、特区、区)为单位集中组织考试,根据各县(市、特区、区)考生人数情况,六枝、水城、钟山集中在县(特区、区)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城区考试;盘州市因考生人数较多,除集中在盘州市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城区考试外,另可根据盘州市具体情况,分片区适当在乡(镇)增设考点相对集中组织考试。具体考务工作安排,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另文通知。各县(市、特区、区)要提前做好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有关的一切准备工作,高度重视和抓好安全保卫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严禁任何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八年级地理、生物(合卷)学业考试由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组织和实施,考生在本校参加考试,考场布置和中考相同,要求临近两所初中学校交叉监考。地理和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是初中毕业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初中毕业生升学重要依据,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从2020年起,初中毕业生不再组织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补考,请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做好宣传,让全体学生知晓相关规定,务必高度重视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
2.命题要求。命题兼顾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选拔性要求,除体育学科外,其他学科命题范围依据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版)确定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考试命题引导和促进各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继续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中扎实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的意见》(黔教基发〔2014〕286号)精神,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在中考中的比重。《道德与法治》以课标(2011年版)为依据,九年级全一册为主,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发生的国内外重大事件融入试卷中作背景材料。
八年级地理、生物(合卷)学业考试范围以《课标》为准。
(三)试卷领取。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8〕63号)规定上交应交市教育局款项,并凭交费汇款单据(或交费收据)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四)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负责组织和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成绩虽然不再执行综合素质加分,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为:思想道德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方面。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呈现分为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二是等级呈现。教师对学生的表现给予综合性描述,评语中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发展潜能。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五)成绩录入。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要将2019年参加考试学生的体育、地理和生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及等级统一录入中考网络管理系统平台,并刻盘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中考文化科考试成绩和地理、生物学业考试补考成绩评卷结束后由评卷组一并录入中考报名库(地理、生物学业考试补考成绩要按比例划出等级后以该生最好一次成绩录入报名库),并刻盘一式三份交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教科院和基教科。
(六)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发挥中考在课程改革中的积极导向作用,推动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做好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各地要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16号),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中考和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3.各地各校要根据考试成绩和高中升学趋势,积极帮助广大初中毕业生综合分析升学方向和人生发展规划,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实现初中毕业生就读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结构合理。
4.全市2019年所有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学业(升学)考试,鼓励随迁子女和没有注册过高中阶段学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参加升学考试。随迁子女和没有注册过高中阶段学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当地初中学校挂靠报名,也可直接到县级招生办或其指定的报名点报名,严禁任何单位、任何学校、任何教职人员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限制或拒绝学生(含随迁子女和没有注册过高中阶段学籍的往届生)报名参加学业(升学)考试,如果有举报或发现限制学生报名参加学业(升学)考试的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核定招生计划。2019年六盘水市普通高中招生任务27400人,根据各地办学条件、毕业生数、普通高中学校分布情况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通高中发展状况,核定2019年各县(市、特区、区)招生计划如下:六枝4500人,盘州市9400人,水城县5000人,钟山区8500人(详见附件),本计划一次性下达,原则上不再调整。
(二)录取要求。普通高中录取除达到划定的分数线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综合文科、地理与生物(合卷)、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应在B等以上,一般普通高中招生以上三个学科成绩应在C等以上。各地要准确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结果、收费标准、咨询和投诉办法、违规问题处理结果等全面公开。
(三)规范学籍管理。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贵州普通高中学籍及学考管理系统”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要求注册学籍。各校严格按照录取名册注册学籍,各公民办学校不得为已被其他学校正常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市教育局严格按照市招办提供的各校录取数据核定最终学籍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四)配额招生要求。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要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要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特别是向精准扶贫乡镇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配额生名额分配情况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范围配额,三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本县(市、特区、区)范围内配额。具体配额计划由学校制定报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审定。
(五)精准扶贫招生。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将招生计划的10%(包含在配额招生的50%内)用于招生精准扶贫学生,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和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招生宣传和统计工作,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到位。
(六)特长招生工作。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需逐层报省教育厅审批后方可招收,未按规定招收的特长生将不予注册学籍。
(七)自主招生录取。有自主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可在计划内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后进行,人数不能超过核定招生计划的5%,录取考生的中考总分不得低于当年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经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审定。未按规定上报自主招生方案和自主招生方案审核未通过的学校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时自主招生计划并入统招计划一起录取。
(八)规范中考加分。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考加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黔教基发〔2018〕44号)和省有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文件要求,我市2019年除继续实施农村计生“两户”家庭女孩政策照顾工作外,增加实施军人子女政策照顾工作。农村计生“两户”家庭女孩中考给予加10分的照顾。“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参加中考时,给予加15分的照顾;其他军人的子女中考给予加10分的照顾。如两项加分政策均享受的,按两项政策照顾累计加分。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配合计生部门、人民武装部门做好农村计生“两户”家庭女孩政策照顾和军人子女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并按有关要求做好农村计生“两户”家庭女孩和军人子女的招生录取工作,把此项照顾政策落在实处(具体审查办法和程序另文通知)。
(九)加强招生宣传管理。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宣传的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未经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校进入各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严禁任何部门、学校和个人向外界泄漏学生相关信息。
(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政策,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各项违规费用;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无计划、超出核定计划、擅自跨区域招生和“掐尖”招生行为;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严禁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办法录取的学生。严格落实国家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市教育局监督电话:8202866。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方案报送要求。2019年6月6日前上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招生方案。
(二)2019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开学工作检查,普遍开展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并于9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对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联系人:黄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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