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教育厅直属中小学校:
为确保全区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文明、愉快、充实而有意义的寒假生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放假时间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寒假统一放假时间为1月11日至2月15日,16日报到,17日正式上课。
二、严格落实减负政策措施
各市、县(区)要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具体措施》,会同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等部门,持续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整治,重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宣传、收退费管理以及学科类培训机构教学内容和时间等办学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教,诱导或逼迫学生寒假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小学1-2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的相关规定,其他年级学生布置适量家庭作业,各学校按年级审核各学科作业量,最大限度减轻学生负担,让学生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三、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积极与社区、家庭联系,及时通过多种途径将假期安排告知家长,引导家长科学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加强对孩子假期上网的教育管理,鼓励孩子积极参与各类科普活动、文体劳动、亲近自然、志愿服务等活动,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增长知识,在愉悦身心的同时健康成长,形成家校共育合力。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监督指导中小学校因地制宜的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家乡、对人民的热爱之情,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认同。
四、强化寒假学校安全工作
放假前,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对假期安全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要对校(园)舍建筑、设施设备、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和主要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对贵重物品集中保管,对不使用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断电、断水,妥善管理。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并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提醒、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切实做好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看护好孩子,保护孩子健康快乐的度过寒假生活。同时,要建立健全假期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切实保障中小学校假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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