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中考政策暂未公布,下面参考2016年的招生政策
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6〕1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在总结我市过去几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规划纲要精神,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初中阶段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有利于落实自治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科学发展规划,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形成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得到良好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有效机制。
二、总体原则和要求
㈠全市实行两考(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合一。
㈡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试题由我市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各学科中考说明独立命制。
㈢全市所有考生的学科书面笔试成绩和升学考试总成绩均以等级制呈现。升学考试总成绩由各考试学科书面笔试成绩、中考体育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相加构成,按高低顺序分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共八个等级。学科书面笔试成绩按高低顺序分为A、B、C、D、E、F、G、H共八个等级。体育成绩由中考体育测试成绩、体育综合素质评价(平时成绩)组成,以等级制呈现,按高到低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
㈣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以单学科等级、总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学科成绩等级组合、体育成绩等级、政策性加分的形式公布,任何学校或个人均不能查阅成绩等级中的原始分。
㈤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
㈥实行学区生、特长生、保送生政策(市直属普通高中不招收保送生)。
㈦高中招生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及各学科书面考试成绩等级组合、体育成绩等级为录取依据。
㈧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中考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中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内容及安排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内容包括学科书面考试,体育测试,实验技能测试。
㈠学科书面考试
⒈考试科目、形式、赋分及要求(见下表)
⒊以上学科的考试范围、内容及要求见桂林市教育局公布的2016年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科说明。
具体说明见[附件1]。
㈡体育测试
体育测试由市中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安排,市直属学校和各县(区)分别组织,相对集中进行。中考体育成绩由测试成绩(满分45分)、体育综合素质评价(满分15分)两部分组成,总分60分,划分为A、B、C、D共四个等级。中考体育测试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体育综合素质评价不计入中考总成绩。
1.测试成绩:满分45分,记入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
2.测试内容:根据初中体育教学内容, 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定测试项目与项目组。项目组共设三组,二组为必测项目组,一组为抽测项目组。抽测项目组中各设置若干测试项目。
3.测试项目的确定:测试前一个月,由市中考领导小组组织抽签,从一个抽测项目组中抽取一项,所抽到的一个抽测项目加上两个必测项目为当年体育测试的内容。
具体方案见[附件2]。
㈢实验技能测试
1.测试内容:物理、化学学科课程标准规定范围内的实验操作。
2.测试成绩:实验技能测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要求物理、化学两个学科的实验操作均为合格时,实验技能测试成绩方为合格。测试成绩为不合格者不能被示范性高中录取。
3.测试时间:2016年4月12日-30日。
4.实验技能测试工作由各学校组织,安排2-4个实验内容,由学生抽取,每个考生按照抽取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个实验,再由学科教师对其实验技能进行评定,学校统一汇总,并与考生报名信息一起上报到市招生考试院。
四、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㈠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
㈡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特长和发展潜能。二是评定等级。按高低顺序分为A、B、C、D四个等级呈现。
㈢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评定一次。评价应以学生初中阶段的成长记录册(袋)为基本素材,结合他们的日常表现,经自我评价,同学互评,班级评价等程序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㈣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是体现学生初中阶段综合发展情况反映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