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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通知_第3页

来源:汕头市教育局  收藏本页   【 】  [ 2020年12月24日 ]

  1.各有关初中学校要召开班主任会议,每位班主任务必全面了解我市招生政策,提高政策解读能力,积极主动为考生服务,努力提升服务水平,落实首问负责制。

  2.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地做好招生考试的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家长会、设立咨询热线等多种方式进行动员、宣传,确保每位初三毕业生及其家长了解有关政策和信息,努力做好服务考生和考生家长的工作。

  (三)各有关学校应努力提高报考率,确保学生全员报考,要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严禁动员学生放弃参加市统一考试。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者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名,也不得接受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违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汕头一中、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汕大附中、汕头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金山中学南区学校和粤东明德中学等初中学校(初中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学业考试报名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主动与学校属地区(县)招生部门联系,服从属地区(县)招生部门的组织和管理,共同做好学业考试报名等各项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已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学业考试的考生,视同已报名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二)往届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不得填报省一级及以上学校的计划生志愿。

  (三)2021年体育考试考生必 考项目为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自选项目为立定跳远和投掷实心球。除必 考项目之外,考生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选择体育考试自选项目其中一项。体育考试有关规定另行印发。

  (四)各区(县)招生办于2021年3月12日前将本市户籍(含随迁子女第一类考生) “借考”考生、“照顾生”和随迁子女一类考生名册(见附件7)分别按考生号顺序整理后上报市招生办备案。

  (五)报名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详见《2021年学业考试报名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8)。

  附件:点击下载

 

  汕头市招生办

  2020年12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s://www.shantou.gov.cn/edu/ztzl/zsks/content/post_1850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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