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招生办: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佛教招〔2020〕1号)精神,为做好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6日—18日。
二、报名条件
(一)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的居民。
(二)非本市户籍并在我市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和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三、报名地点
本市学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就读学校或本市户籍所在区报名;往届生、在外地就读返回佛山参加中考的本市户籍考生,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各区指定地点报名。
四、报名方式
中考报名实行考生自愿,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各区要根据《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流程》(附件1),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具体细则并对外公布,切实做好考生报名工作指引。
五、报考资格
(一)本市户籍就读本区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按户籍所在区资格报考。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选择以学籍或户籍为报考资格,选择在学籍地报名的,享受与学籍所在区户籍生同等报考资格。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名的,不能享受指标生招生政策,其余报考资格与户籍区学生相同。各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尊重考生意愿,无条件地为其办理报考手续。
(二)经区审核、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借读学校报考,与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1.具有我市初中学籍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
2.父母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市居住证;
3.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
(三)经区审核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借读学校报考,与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四)下列人员限制报考。
1.在我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普通借读生,一般仅允许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各区也可安排少量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收普通借读生。
2.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初中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者,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再返校复读者)不得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
3.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六、相关要求
(一)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中考报名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区务必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抽调数量足、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中考报名工作,明确相关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完善工作方案,主动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我市中考报名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落实疫情联防联控。各区要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中考报名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对报名场地和设备的消杀,实行分散、分批、分时段组织报名,控制每批次办理人数和考生间距离,避免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社会青年考生报名点鼓励采用预约办理方式,并完善体温检测和扫描“粤康码”来访登记等防控举措。
(三)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各区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宣讲会、班会、官方网站(微信)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向各报名点工作人员、学生、家长详细解读我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加强宣传引导,全面准确掌握网上报名的操作流程和方法。
(四)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各区要加大对各报名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报名手续,严把报名审核关。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如有工作人员参与协助考生作假的,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各初中学校不得动员学生放弃报名资格。
(五)推进减证便民政策。考生申请政策性借读生认定审核,对满足跨部门数据共享联审的事项,取消或减少要求家长和学生提供证明材料。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资格审核和“在本市同一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考生政策借读资格审核,取消要求考生父亲或母亲提供居住证和缴纳社保证明纸质材料,改为考生在网上报名页面填报“居住证办理人”和“社保参保办理人”,由教育部门进行跨部门联审其居住证和社保办理记录(户口本等其他材料需另外提供)。
2.境外群体类政策性借读生资格审核,由本市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女考生向区教育部门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及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文书〕复印件,区教育部门汇总向区侨务、外事部门确认核查身份。台湾人士适龄子女考生向区教育部门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或5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等,区教育部门整理申请人相关基本情况表,向区台湾事务部门确认核查身份。考生上送材料和跨部门联审工作,原则上安排在报名开始后一个月内完成。
3.引进人才类政策性借读生资格审核,各区收集考生及家长所提交材料,由教育部门联合人社部门审核工作,原则上安排在报名开始后一个月内完成。
4.上述以外其他类别的政策性借读生提交基本材料和审核方式由各区招生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制定。
(六)加强数据信息采集报送。各区要提前做好报名系统相关软硬件设备的维护和调试工作,根据在校生学籍档案审核考生报考资格,按时完成报名确认手续、相片摄像、数据汇总统计报送等工作。因疫情防控原因,本次报名不强制要求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报名信息,但各初中学校仍要提醒初一、初二年级学生及早办理身份证件,为今后报考做好准备。
佛山市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