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体局公布我市2020年随迁子女参加中考资格审核指引,记者通过指引了解到,今年中考随迁子女审核流程进一步简化,家长无需再提交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根据资格审核指引,随迁子女指监护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本人均为非广东省户籍的人员,监护人在我市工作。广东省户籍、外国籍等人员子女不适用于随迁子女政策。
随迁子女需符合的条件包括:具有我市初中学校三年学籍,并在我市参加中考;监护人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监护人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监护人持有在我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3月(含2020年3月)累计1年或以上,且截止至提交审核时属于有效状态;监护人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须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且参保已累计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或在2019年4月前(含2019年4月)参保至提交审核时连续不间断。
符合我市随迁子女资格的考生,可报考我市所有高中学校;不符合我市随迁子女资格的外省户籍考生,限制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班、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三二分段专业,可报考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和中职中技学校。
我市中考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将于本月末考试,11月20日前学生、家长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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