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指标到校报考必读
一、什么是“指标到校”,实施的目的是什么?
广州市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下简称示范性普通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简称为“指标到校”,2019年指标分配的比例是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的50%。“指标到校”招生政策,是我市依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政策精神,探索普通高中多种招生录取方式的新举措,目的是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入学需求,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符合什么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指标到校?往届生、返穗生能报考吗?
报考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广州市户籍或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户籍从外市迁入的,户籍迁入我市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政策性照顾学生的资格以2019年3月31日前审核通过的为准。
(二)同一所学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且在该校就读到毕业或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初中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往届生、返穗生不属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生,没有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学籍,不能报考我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
三、哪些示范性高中有指标计划,指标计划分配范围是什么?
今年共有65所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69个校区)有指标计划。其中10所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11个校区)指标计划面向全市分配,55所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58个校区)指标计划面向本区分配。有多个校区的示范性普通高中,按校区分配指标计划。具体如下:
指标计划招生范围 |
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 |
全市 |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市第二中学、市第六中学、铁一中学(越秀校区、番禺校区)、广东华侨中学、协和中学、广州大学附属中学 |
荔湾区 |
市第一中学、真光中学(校本部、汾水校区)、市第四中学、南海中学、西关外国语学校 |
越秀区 |
市第三中学、市第七中学、市第十六中学(校本部、水荫校区)、培正中学、育才中学、市第十七中学、广东实验中学越秀学校(原21中) |
海珠区 |
市第五中学、南武中学、市第九十七中学(校本部、金碧校区)、市第四十一中学、海珠外国语实验中学 |
天河区 |
广州中学、天河中学、市第八十九中学、市第七十五中学、市第一一三中学、东圃中学、天河外国语学校 |
白云区 |
培英中学、市第六十五中学、大同中学、白云中学、彭加木纪念中学、第二外国语学校、市第七十一中学 |
黄埔区 |
市第八十六中学、玉岩中学、科学城中学 |
番禺区 |
仲元中学、番禺中学、象贤中学、禺山高级中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番禺附属中学、番禺区实验中学、洛溪新城中学、大龙中学(原石碁三中) |
花都区 |
秀全中学、邝维煜纪念中学、新华中学、圆玄中学 |
南沙区 |
南沙第一中学、东涌中学 |
从化区 |
从化中学、从化区第六中学 |
增城区 |
增城中学、新塘中学、增城区第一中学、郑中钧中学、增城区高级中学 |
四、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如何分配?
(一)成立教育集团的省、市属及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按集团内农村初中和集团内上一年中考总分平均分低于全市中考总分平均分的初中学校的指标考生数30:1的比例,确定直接分配给集团内相关初中的指标计划数,由系统自动计算完成(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剔除面向集团直接分配的指标计划后,剩余指标计划则面向全市或本区分配。
(二)成立教育集团的省、市属及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剩余指标计划与未成立教育集团的省、市属及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按两级分配或一级分配模式分配给初中学校。指标计划分配由市招考办统一采用电脑派位方式进行,2019年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电脑派位仪式于今年5月17日举行,全程现场公证,并于当天在广州招考网公布分配结果。老三区(越秀、海珠、荔湾三区)视为三个独立的招生区域分配指标计划。
1.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的指标计划电脑派位分配。根据各区指标考生数在全市所占份额,逐一将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的指标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各区,再以区为单位将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整体打包汇总,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考生数在本区所占份额随机分配至各送生学校。
2.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区的指标计划电脑派位分配。将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区的指标计划整体打包汇总,再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考生数在本区所占份额随机分配至各初中学校。
五、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以报考哪些示范性高中的指标计划?
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报考分配到学籍所在初中学校的省、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本区的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不能报考外区的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具体指标分配结果详见《报考指南》第七部分。
六、“指标生”志愿如何填报?
(一)“指标到校”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提前批分两步,先进行指标计划的录取,再进行统一计划的录取。
(二)指标计划志愿与其他批次志愿同步填报,共设3个指标计划志愿,符合指标资格的考生只可报考分配到本校的省、市属和区属公办示范性高中指标计划。
(三)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区,且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若选择跨区升学(即按户籍区升学),指标计划的报考和录取不受跨区影响,仍按其学籍所在区进行,其在独立招生(自主招生学校除外)、提前批统一计划和后续批次按跨区生录取。
七、“指标生”如何录取?
(一)“指标生”投档录取规则与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投档规则保持一致。如志愿优先原则、同分排序规则(详见《报考指南》第三部分)。
(二)示范性普通高中以近3年在提前批统一计划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的平均值下降20分为该校“指标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当年未在提前批招生的,取当年学校除独立招生外的首批次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计算。最终计算时去尾取整)。投档时,根据送生学校分得的每所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数,按考生填报该校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录取。“指标生”录取工作中,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只包括考生的考试成绩,不含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各项加分或优先录取。
(三)若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在“指标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则将剩余的指标计划并入该校提前批统一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