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组织保障等。《意见》自2018年元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中考涵盖9门科目杜绝偏题、怪题
根据《意见》,中考的考试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以下简称《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9门科目。
各学科的试题要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注重体现学生的科学素养、人文素质和实践能力。增强基础性和综合性,着重考核学生掌握学科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宽度和广度,试题试卷的整体难度适当,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杜绝偏题、怪题。
同时,各学科的试题应该增强应用性,注重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和科技发展等的联系,侧重考核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发现问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创新性,增加探究性和开放性试题的比例,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考试方式:笔试为主探索面试、实操等多种方式
《意见》要求各科考试要结合各学科的特点,以笔试为主,探索面试、口试、实践考察、实验操作和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 物理、化学和生物科目考试分为笔试和实验操作,其中实验操作成绩不低于每门科目考试总成绩的10%。积极探索应用计算机进行考试。
各门科目的考试逐步由各市委托命题过渡到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各市组织实施。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由市命题并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鼓励:分数+分级相结合
在考试成绩呈现上,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市仅以“等级”呈现成绩,避免学生分分计较、过度竞争。
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可以分数或等级形式呈现。等级划分及细化具体办法由各市确定。
道德与法治科目将纳入招生录取科目
《实施意见》明确了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及其计分比例。
据悉,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鼓励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
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值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鼓励采用分数+等级或仅用等级的招生录取办法。
省教育厅表示,有条件的市,可以探索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门科目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录取科目的机会,发挥学科优势,促进学生发展兴趣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