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 | 考试用书 | 培训课程 | 模拟考场  
  当前位置: 中华考试网 >> 中考 >> 中考资讯 >> 中考报名 >> 广东中考报名 >> 文章内容
  

2017年广州异地中考资格申报将于3月上旬启动

来源:新快报  收藏本页   【 】  [ 2017年1月13日 ]

  南方日报讯 (见习记者/陈芳庭 记者/陶达嫔 通讯员/穗招办宣)11日,广州市招办网站发布通知透露,今年广州异地中考资格申报将于3月上旬启动,符合“四个三”条件(三年合法稳定职业、三年合法稳定住所、缴纳三年社会保险、三年完整学籍)的随迁子女均能报考公办高中,目前可着手材料准备工作,尚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居住证等须尽快补齐。

  今年是广州全面实施异地中考政策首年。根据相关政策,对随迁子女父母条件审核,即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今年8月31日。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在广州租赁住房的来穗人员,其合法稳定居住证明除了提供近3年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协议外,还须提供租赁协议的备案登记证明,尚未办理备案登记证明的家长须尽快到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或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办理。

  此外,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尚未办证或居住证即将过期的家长也须尽快到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证或续期。

  家长准备资料,考生同样不能大意。在中考报名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须提交父母身份证由毕业学校采集身份信息。中考报名期间,考生通过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网址:http://zhongkao.gzzk.cn/ )进行网上申报,并于3月31日前提交父母基本情况、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由毕业学校审核。

  如果在资格审核中,考生及家长对结果有异议,可在4月21日前提供相关复核材料提出复核申诉。5月12日前,各初中学校将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随迁子女名单。

  对于未满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和家长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可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继续留在广州升学,也可选择回原籍所在地升学。

我要提问】【本文纠错】【告诉好友】【打印此文】【返回顶部
将中华自考网添加到收藏夹 | 每次上网自动访问中华自考网 | 复制本页地址,传给QQ/MSN上的好友 | 申请链接 TOP
关于本站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站内导航
Copyright © 2006-2019 中华考试网(Exam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