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韶关市2016年第二批补录和第三、四、五批普通高中学校 招生录取分数线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市直及厂矿中学:
经研究决定,我市第二批补录和第三、四、五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及录取基本条件如下:
一、 公办学校面向市区及中省驻韶厂矿学校补录分数线
韶关市田家炳中学:522分
曲江中学:498分
二、公办学校面向除南雄、翁源、新丰以外的七个县(市、区)及厂矿学校录取分数线
第三批次:乐昌市第一中学:486 分
仁化中学:424 分
始兴中学:441 分
乳源高级中学:普通生:416 分
民族生:231分
第四批次:韶关市第五中学:410 分
韶关市第二中学:383 分
曲江区第一中学:375 分
第五批次:浈江区曲仁中学:345分
韶钢一中:358分
三、各批次公办学校面向所在县(市、区)招收指标到校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须达到录取分数线下10分内(含10分)。
四、第三、四、五批次提前批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文化分分数线
乐昌市第一中学:350分
韶关市第二中学:320分
曲江区第一中学:200分
五、录取资格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30个项目的等级中B级以上(含B级)需达18个以上。
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的生物、地理科成绩均需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凡在网上填报了相应学校志愿并且达到分数线及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准考证到录取学校缴费注册。学校的缴费注册时间为7月14日至15日(17:00时前)。
韶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