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7月14日-15日,提前批(体育学校、艺术学校、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
7月16日-17日,第一批录取;
7月18日-19日,第二批录取;
7月20日-7月29日,第三批(部省属及跨市中职类学校)录取。
以上日程如有变动,以录取期间公布的时间安排为准。
所有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有高中学校扩招或补录,市招考办将另行通知,并通过“深圳招考网”发布相关信息。
我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投档原则
2016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仍按照“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任何学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投档比例为1∶1。具体投档方法是: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对某一考生来说,由计算机对其在同一批所填报的学校志愿(包括第一批次的指标生志愿)依次检 索,首先检索考生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如该校已录满,则检索该批的第二个志愿学校,以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志愿学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即向该高中学 校投档,投档后由高中学校录取。如果检索完该批的所有志愿,都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则转入下一批志愿,按相同办法检索投档。如果某考生的成绩同时达 到了所填报的几个志愿学校的录取标准,则按照其所填志愿的顺序,由达到录取标准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录取,不能要求跳转到后续的志愿(包括指标生志愿)学校录 取。
在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同分比较原则”录取优先者,比较顺序如下:
(1)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2)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
(3)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申请就读中职学校
市、区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最终审核,绝大多数考生通过了审核。按照市、区教育部门的要求,各有关初中学校已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
按照我市中考中招政策规定,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参加中招划线录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参加中招划线录取,可报名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者向中职学校申请注册入学。
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民办普高自主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详细情况可在“深圳招考网”中考中招栏查阅。
需向中职学校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可直接咨询有关中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