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特长特色类招生的考生必须具有我市普通生资格,且在学籍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考生报考特长特色类招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不得兼报。特长特色类招生的学校应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明确特长特色类招生的条件、程序和相关要求,并于4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体卫处,区属普通高中的特长类招生方案应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送。学校特长特色类招生方案经审核后,于4月15日前在市教育局或相关学校网站上公布。特长类招生测试结果和特色类招生拟录取名单经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后,于5月15日前同时在市教育局和相关学校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于5月20日前汇总报市招办。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详见《厦门市2019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