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就做好2018年中考中招工作下发通知指出,部分科目命制A、B卷,A卷为全省统一使用,B卷区分度略高,各设区市可结合实际提出使用B卷申请,经省教育厅同意后实施。
2018年中考工作继续按照《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58号)文件要求执行。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方式、相关科目(项目)考试实施主体等要求均保持稳定。中考考试时间仍安排在当年6月中下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顺序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必须覆盖全部10个科目(省级统一命题科目及体育与健康),各科考试成绩使用及具体折算方式等招生政策由设区市确定。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要建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本地区所有普通高中及在本地区招生的中职学校全部通过信息化平台实施招生录取;根据国家关于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的部署要求,加快取消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特长生加分项目。
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管理,确需跨设区市招生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由学校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商相关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原批准跨设区市招生的公办高中,从2018年起由学校主管教育局按上述程序办理后方可继续跨设区市招生,省属普通高中由省教育厅商各设区市后实施。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须经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跨设区市招生的在生源地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