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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招生考试信息网2015年中考注意事项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15年2月11日 ]

      根据《2015年福建泉州中考工作的意见》得知,2015年福建泉州中考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一)由于转学、复学、回原籍报考或在外省中学就读等原因,未能参加我市2014年初二年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可报考参加今年6月20日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

  (二)往届生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应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总分中扣除20分,再参加投档和录取。初中学历超过3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总分中扣除10分后,再参加投档和录取。

  (三)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初中分流”,保证每位学生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保障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的权利。高中阶段招生对象必须是接受完整九年义务教育后的初中毕业生。

  (四)各中学应重视并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见附件1)由学校报送县(市、区)招生办作为考生录取依据。

  (五)公办普通高中按规定全面取消招收择校生。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要求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精神,从2015年起,全市全面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禁以择校生、借读生、寄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乱收费,严禁把捐资助学与招生挂钩。

  (六)非泉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经我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在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与泉州户籍的考生一视同仁。没有取得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应回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七)具有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泉州市户籍的初三年应届毕业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应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报名。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簿原件;2.经就读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在校学生学习年限、学籍证明;3.初二生物、地理学业考试成绩证明(由报考初二生物、地理学业考试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出具证明)。

  (八)各学校要针对网上阅卷的答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模拟训练,使全体考生正确掌握和使用答题卡作答的要求。答题卡作答时要使用2B铅笔和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具体要求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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