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20年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1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重庆市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0〕23号)精神,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作为教育部会同海军正式确定的全国13所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之一,2020将继续面向全市招生。
重庆市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
2020年度招生简章
为适应海军转型建设发展,进一步拓宽招飞生源渠道,海军在全国遴选了一批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以下简称“海军青少年航校”),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组建海军航空实验班(以下简称“海航班”),旨在超前储备、培养热爱海空、适合飞行、素质全面的精英苗子。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是重庆市唯一一所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学校。
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创建于1912年,重庆直辖后成为“重庆市首批重点中学”,2017年授牌为“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18年挂牌为“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学院附属科技中学”。学校秉承“博文修德 精益求精”的校训,着力培养“有人文素养、有科学素养、有创新素养的家国栋梁”。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德育先进集体、全国体育先进集体、全国艺术教育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重庆市最佳文明单位、重庆市文明校园、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学校、清华大学优质生源学校等称号。
报名须知
(一)招生计划及范围
面向全市招收80名初中应届毕业生,单列计划,提前录取。
(二)报名条件
(1)自然条件:初中应届毕业生,男性,年龄14-16周岁(2003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重庆市学籍和海军招飞省份(北京、天津、重庆、河北、河南、辽宁、黑龙江、湖南、安徽、山东、江苏、浙江、江西、广东、湖北、 甘肃、山西、内蒙古、陕西、吉林、福建、四川、宁夏)户籍,符合重庆市中、高考报名条件。
(2)政治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立志海空飞行,献身国防事业;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同意;本人及家庭成员现实表现良好、政治历史清白。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身高在160-180cm之间;体重在标准体重的80%至130%之间(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眼裸眼远视力“E”字表检测均在1.2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或戴角膜塑形镜矫正,无色盲、色弱、斜视;无口吃、纹身、刺字等。
(4)心理品质条件: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心胸宽广,性格开朗;大胆果敢,意志力坚强;情绪稳定,控制力强;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5)文化条件:学业成绩优秀,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有望达到所在区县属市级重点中学录取线,所学外语为英语,高中须选修物理。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6月15日。
(二)报名方式自愿报考海军航空实验班的学生本人对照公布的报名条件,评估各项条件达标后,进入重庆市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报名网站或扫描二维码(见文末),先注册再登录,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并打印《重庆市海军航空实验班报名初检表》,由学生所在学校对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初审盖章。
招生程序
1.身体初检。6月20日前,成功报名的学生自行到区县所在医院进行初检,初检学生须带上《重庆市海军航空实验班报名初检表》,初检结束后将盖有医院体检章的初检表邮寄或递交至重庆市十一中学。邮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新街57号,收件人: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海航部。
2.文化测试。7月12—14日,海军青少年航校招生录取文化测试纳入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学校统一考试工作。联招区县考生,使用联招试卷;非联招区县的考生,使用非联招试卷。单独编制考号、单独设立考室,单独存放试卷和答题卡,考试结束后将答题卡送联招阅卷场统一阅卷。文化测试结果公布在重庆市海军青少年航校招生网站上。
3.定选考核。海军招飞办对文化测试合格的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心理选拔、政治考核,确定定选考核合格学生名单。
4.审批录取。定选考核合格考生按照文化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报海军招飞办和市教委审核后予以录取。
5.签订协议。由海军招飞办、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学生及家长(监护人)三方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录取学生及时注册学籍。
教育管理
1.课程安排。在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增设海军航空特色教育训练课程。海军航空特色教育训练主要包括国防教育、海军知识、航空理论、军事体育、心理训练、体验飞行等内容。
2.管理模式。海航班学生管理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适度增加海军航空特色管理,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加强作风纪律养成。
3.师资配备。海军青少年航校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担任海航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海军选派相关专家和教官定期到校进行教育训练辅导。
4.调整分流。海军招飞机构每年组织海航班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学生因政治、思想、身体、学业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在海航班培养的,根据有关规定调整分流并解除培养协议。
待遇保障
1.招考阶段。报考海军青少年航校的学生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定选考核期间,参检学生和带队老师按规定标准核销往返路费、安排食宿。
2.就读阶段。海航班学生免收学费和住宿费,统一发放被装,按月发放伙食补助和生活补贴。
3.毕业阶段。高三时,海航班学生统一参加海军招飞选拔检测,检测合格的海航班毕业学生,高考提前批志愿必须根据培养协议首先填报海军航空大学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依据高考成绩和招飞选拔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素质优异的,推荐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双学籍”培养。未录取为飞行学员的海航班毕业学生正常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4.海军飞行员培养模式和相关待遇
(1)培养模式。海军飞行学员在海军航空大学接受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入校3个月考察期满后取得学籍和军籍,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双学籍”飞行学员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培养)和教练机飞行训练。第4学年结束后,合格学员取得本科学历及工科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海军中尉军衔。继续完成高教机训练取得任职培训合格证书的,授予第二学位(军事学学士),职务等级可提前晋升为正连职。期间,因身体或技术等原因不适合继续飞行的,转入其他本科专业学习。
(2)相关待遇。海军飞行学员在校期间费用全免,实行供给制,并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父母享受军属待遇。
我们真诚欢迎热爱海空、适合飞行、素质全面的青年学子加入海军青少年航校,将来成长为搏击长空、逐梦海天的新一代“海空骄子”,成为飞行员队伍精英中的精英、尖刀上的刀尖,在万里海疆实现人生价值,为全面建成世界一流海军、实现中华民族向海图强百年夙愿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