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报考须满足以下4点要求:
1.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
2.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且不含补缴;
3.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
4.进城务工人员还要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并在京有 合法稳定的住所。
相关资格审核流程:
3月26日前,考生向所在学校提供父母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父母及考生原籍户口簿复印件,由学校初审。
3月28日8时30分至31日17时,通过初审的随迁子女考生登录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提出升学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家长和考生在学校打印的“随迁子女申请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4月8日前,市公安局、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对提出升学申请的随迁子女有关信息进行审核。
4月13日至15日,通过暂住证、工作居住证、学籍和社保信息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带上学校打印的“审核表”,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进行住所和职业情况审核。
4月19日前,随迁子女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盖章确认的“审核表”按要求交到学校。
4月25日前,学校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考生和家长。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中职校考试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