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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中考随迁子女报考中职须符合三个条件

来源:京华时报  收藏本页   【 】  [ 2014年12月30日 ]

  北京教育考试院昨天发布,明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报名报考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京参加中职校的考试和录取,但要符合三个“3”的条件。

  三个“3”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不含补缴;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具备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此外,进城务工人员还要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并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

  一、明年3月27日前,由学校初审考生父母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父母及考生原籍户口簿复印件。

  二、3月27日至31日,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填写信息,并在“随迁子女申请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三、4月10日前,市公安局、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将审核暂住证、工作居住证、学籍和社保信息。

  四、4月14日至17日,考生携带“审核表”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进行住所和职业情况审核。

  五、4月20日前,考生要将“审核表”按要求交到学校,学校汇总后交本区县中招办。

  六、4月24日前,考试院中招办将审核结果下发各区县,由学校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考生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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