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性加分材料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需提交户口簿和市侨办证明材料;
2.台湾籍考生需提供台办证明材料;
3.烈士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签发的《烈士证》及能证明是烈士子女的相关材料;
4.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需提供组织部门或本系统省级管理部门文件证明和户口簿;
5.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户口簿。
二、审查程序
1.凡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将有关证件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交毕业学校初审后,由学校在校内公示享受加分政策的学生名单、项目和分值,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市直学校根据所在区域由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审核。
2.符合享受中考加分政策的军人子女,由军人所在部队师级及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学生父母工作单位、岗位职务、岗位性质、军官证及立功等级证明等材料,报阜阳军分区政治机关审定合格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须由阜阳市公安局审定合格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办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须由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审定合格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办理。
3.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对学校上报的加分材料进行审核后,于2019年6月6日前将加分统计表(统一格式为:毕业学校、准考证号码、姓名、性别、加分类别、加分分值)及考生加分有关材料复印件报市教育局复核,复核结果上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