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巢湖市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巢教字〔2016〕27号
各市管学校、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巢城教办: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区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教〔2016〕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6年巢湖市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巢湖市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
巢湖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2月1日
2016年巢湖市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质量,培养学生实验操作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市区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试范围与分值
(一)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考生随机抽取其中一科进行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按照初中现行教材中的学生分组实验要求命题,具体范围于3月10日前公布。
(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分值为10分,计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同时,考试结果分为A(10-9分)、B(8-7分)、C(6-5分)和D(4分及以下)4个等级,作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创新”方面重要实证材料之一。
二、考试时间和考点设置
(一)考试时间为3月25日—3月26日,共2天
(二)全市设3个考点,分别设在市一中、市二中、市四中,每个考点设物理考场2个、化学考场2个、生物考场1个。各校考生所在考点及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待发的《考务手册》。
三、对残疾和伤病考生的有关规定
因残疾(须有残疾证)丧失实验操作能力或因伤病(须有病历或有关证明)确实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由本人申请,学校审核确认(学校应将申请免试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3月10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市教体局招生办陈敏老师处,并做好复查的准备。经市教体局审批“同意免考”后,免考的证明材料进入考生档案。被批准免试考生的实验操作成绩按6分计算。考试时因考生本人操作因素造成事故受伤而中断考试的学生以实际得分计算。
四、考生报名
初中应届毕业生(含回户籍地考生)和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五年制高职的初中往届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与中考报名同步进行,由学校统一填写《2016年巢湖市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将纸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相应的电子表格(excel格式)交市教体局招生办审核。
五、考试安排
(一)物理、化学试卷均为A、B、C、D各4套,每套均为6组;生物试卷为A、B两套,每套为12组。
(二)考生考前30分钟抽签决定考试科目和座位号,以座位定题。
(三)每场开考前30分钟,负责抽签的工作人员要核对考生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安排考生抽签,考生按抽签号顺序列队等候入场。
(四)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每场20分钟。
(五)每个考场安排1名主考教师,8名考评教师,1名检录员。2名考评教师一组,同时考评6名考生,分别评分后当场交给主考教师,由主考教师、检录员登录考生实验操作成绩并算出平均分后送交微机登录室登录、打印、公布。
(六)允许考生带钢笔(或圆珠笔)、铅笔、直尺和橡皮,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用品。
(七)考生要按指定时间到达考场,无故缺考的不予补考。迟到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要服从统一安排,遵守考场纪律,注意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防止发生事故。
(八)考场封闭,考场外应有警戒线。考生单人单桌。
(九)考场工作人员须佩证上岗,考评教师要客观公正地给每个考生的操作过程进行评分。
(十)各考点学校要在学校大门口设置明显的引导标志,并在实验楼下划出警戒线,抽签台设在警戒线以外,并在醒目处张贴考场布置示意图;同时要设考生待考室、送考教师休息室,并提供饮用水。
六、组织领导与管理
市教体局成立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领导组,领导全市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招生办。基教科负责制定实施办法,市招生办组织考生报名及考务工作;装备科负责各考点器材药品的供应与配备;教研室负责制定评分标准、统一抽调和培训考评教师;财审科负责经费保障;局派各考点的纪检人员负责考点的考纪考风督查。
七、有关要求
(一)各校要充分认识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重要性,此项考试有利于促进学校理科实验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科学创新精神,是适应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需要,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
(二)各校要高度重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要向考生和家长做好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使考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必要性。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
(四)各校要由校长或分管校长,根据本校考生的考试地点、考试时间、场次、顺序号,精心组织带领本校考生参加考试。
(五)各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做到服从考点统一安排,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