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84号)精神,从2018年起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将做出重要调整。具体内容有:
(一)证书封面、规格、内容信息均作变化,加入防伪技术;
(二)改革制作模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将有关考试管理机构最终确认的合格人员信息送交印制企业一次性完成制证,由有关考试管理机构具体发放。
(三)逐步实现网络查询认证系统服务。
(四)逐步推进电子证书等。
新版证书为B5版单页双面样式,分为“准入”和“水平”两类,封面分别采用暗红色和墨绿色,统一印制“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字样。新版证书内页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原证书 |
新证书 |
备注 |
编号 |
取消 |
|
持证人签名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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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资格名称之外的英文翻译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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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单位(盖章)和签发日期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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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保留 |
为当年考试实施最后一科的考试日期 |
证书管理号 |
名称变更为“管理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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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身份证书号码 |
增加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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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二维码 |
增加二维码 |
可经扫描进入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进行实时查询认证(暂未开通) |
考生应按证书发放机构要求领取证书,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5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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