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和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针对交付香蕉,履行义务一方是出卖人乙,所以履行地是海口。那么价格就是按照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单选题】甲、乙双方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煤炭1000吨,甲于4月1日向乙支付全部煤款,乙于收到煤款半个月后装车发煤。3月31日,甲调查发现,乙的煤炭经营许可证将于4月15日到期,目前煤炭库存仅剩700余吨,且正加紧将库存煤炭发往别处。甲遂决定暂不向乙付款,并于4月1日将暂不付款的决定及理由通知了乙。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在乙的履行期届至之前,无法确知乙将来是否会违约
B.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甲若怀疑乙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先通知乙提供担保,只有在乙不能提供担保时,甲方可中止履行己方义务
C.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D.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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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
A.行使不安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中,甲本应先履行义务但未履行,却要求后履行义务的乙履行交货义务。乙可以以在先履行义务的甲未履行为理由,抗辩甲的请求,这种抗辩权属于后履行抗辩权。
【多选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
A.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发出承诺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法律规定的两种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简答题】2018年7月14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了办公设备,合计20万元,双方约定以商业汇票结算货款。7月15日,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甲公司为付款人,以乙公司的债权人丙公司为收款人,期限为2个月的2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甲公司经提示在汇票上签章承兑。该汇票在交付给丙公司时,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保证。甲公司遂请求丁公司保证,丁公司提出需以甲公司设定抵押为保证生效条件,甲公司同意。丁公司便以保证人身份在汇票上签章,并注明“该保证以甲公司提供抵押为生效条件”。
丁公司保证时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汇票到期后,丙公司获悉甲公司财务状况不佳,遂直接向保证人丁公司提示付款。丁公司拒绝付款,理由是:(1)汇票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保证无效;(2)甲公司没有向保证人提供抵押,保证不生效;(3)即使保证生效,持票人应先向被保证人请求付款,只有在被保证人没有支付能力时才由保证人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1)不成立。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2)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丁拒绝付款的理由(2)不成立。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3)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3)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3)不成立。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根据需要,可以不向被保证人请求付款,而直接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支付全部票据金额,不得以必须先向被保证人请求付款为由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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