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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阶段习题及答案十一_第2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20年9月29日]  【

  1.2017年3月,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在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银行与A公司和C公司分别签订了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A公司以正在建造的一栋住宅楼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C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式。

  2017年8月,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未予理睬。同年5月,B银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

  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抵押合同有效。根据《物权法》规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如果当事人未办理登记,虽然抵押权没有设立,但是抵押合同已经生效。

  (2)B银行可否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可以。根据《合同法》规定,贷款人有权依照约定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本题中,B银行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依法可以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

  (3)若A公司无力偿还借款,B银行可否直接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可以。根据《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B银行与C公司未约定保证方式,应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甲、乙公司于2018年4月1日签订一项购销合同,合同规定:(1)甲向乙订购A产品5000套,每套单价0.3万元,甲向乙预付定金200万元。(2)乙公司于4月20日、5月20日、6月20日前分别供货1500套、1500套、2000套。甲方于每次收货后10天内付清货款,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支付赔偿金。(3)以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1000万元的股票作为质押。

  4月5日甲公司按期支付定金,并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乙公司于4月15日根据合同约定发出第一批货物,但甲公司收货10天内只支付了第一批货物40%的货款。因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故乙公司拒绝发出第二批货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双方约定的定金担保何时生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定金合同自4月5日起生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双方约定的质押担保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质押担保无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3)乙公司拒绝发出第二批货物理由是否充分?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公司拒绝发出第二批货物的理由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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