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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22.03.31)

来源:华课网校  [2022年3月31日]  【

  【单选题】陈某在8月1日向李某发出一份传真:出售房屋一套,面积90平方米,价款260万元,合同订立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拟购买请在3日内回复。李某当日传真回复,表示同意购买,但要求分期付款,陈某未回复。8月3日李某再次给陈某发传真,表示同意按照陈某传真的条件购买。陈某仍未回复。下列关于陈某、李某之间合同成立与否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李某的第一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

  B.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

  C.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新要约,陈某未表示反对,合同成立

  D.李某的两次传真回复,均为新要约,合同不成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失效与新要约。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李某当日的传真回复要求分期付款属于实质性变更,是新要约。陈某未回复,即未作出承诺。8月3日李某再次发出的传真,又是新的要约。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合同中无效格式条款的有()。

  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B.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格式条款

  C.就内容理解存在争议的格式条款

  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责的格式条款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格式条款的解释。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单选题】地处江南甲地的陈某向地处江北乙地的王某购买五吨苹果,约定江边交货。后双方就交货地点应在甲地的江边还是乙地的江边发生了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苹果的交付地点应是()。

  A.乙地的江边

  B.甲地的江边

  C.由王某选择甲地或者乙地的江边

  D.由陈某选择甲地或者乙地的江边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履行规则。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相应规定仍不能确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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