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1.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赠与人不得主张撤销赠与的有()。
A.张某将1辆小轿车赠与李某,且已交付
B.甲公司与某地震灾区小学签订赠与合同,将赠与50万元用于修复教学楼
C.乙公司表示将赠与某大学3辆校车,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且对该赠与同进行了公证
D.陈某将1块钟表赠与王某,且已交付,但王某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张某已将轿车交付李某,不能再行使任意撤销权。(2)选项BC: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3)选项D: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
2.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拟订的下列格式条款中,属于无效的有()。
A.内容理解发生争议的格式条款
B.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格式条款
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得以免责的格式条款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只是需要解释,而非直接导致无效)。(2)选项B: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3)选项C: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时无效。(4)选项D: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包括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责、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时无效。
3. 陈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向李某单方面提交了签名的保证书,其中仅载明“若陈某不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张某将代为履行”。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清偿借款本息,经查,张某并不具有代偿能力,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合同效力及张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张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主张保证合同无效
B.张某可以以自己未与李某签订保证合同为由主张保证合同不成立
C.张某须向李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D.张某须向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B: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3)选项CD: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