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湖北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将于11月13日至14日举行,我市共有2601人参加6522科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多省呈多点散发态势下,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现就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生应在考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现场体温检测未超过37.3℃的考生,凭“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有禁忌症不宜接种等特殊情况考生应提供《暂缓接种证明或医疗机构其他相关证明》)、考前14天《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市财政局网站下载)、10月30日以后从外地返回十堰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在考前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确保以良好的身体状态参加考试。赴考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由于消杀需要,考前考场将封闭,考生请勿入校“踩点”。考点张贴有路线指示图和考场平面分布图,考生进入校园时请留意观察。
四、根据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点禁止考生车辆进入。考生应合理安排行程,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五、考生应自备口罩,在进入考点考场、考试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应全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核对时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进场时除带身份证、准考证、2B铅笔、签字笔外,其他物品一律放置于考场指定位置(手机关闭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聚集或在考场、考点附近逗留。
七、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试当天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八、考生应提供真实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凡弄虚作假,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以及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处理,并视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追究责任。
十堰市会计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
原文地址:http://czj.shiyan.gov.cn/sczj/sfgwgkml/gzdt/202111/t20211101_33998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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