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发放2020年度会计 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证书发放的对象。
参加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为我市各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的考生。
二、证书领取地点及时间。
考生2020年报名考试时所选定的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为证书领取地点。各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的联系电话、地址详见附件。
发证的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时间段内。
三、领证时应携带的资料。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由他人代领的,应同时交验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为了便于各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快 速查找资格证书,提高发证工作效率,建议考生携带从网上截图打印(或拍照)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的“证书管理号”信息。
四、报名点的查询方法。
对于忘记了报名点而无法确认证书领取地点的考生,可登录我局网站(网址:http://czj.wuhan.gov.cn/),查看“会计服务”栏目,查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的查询方法》,确认证书领取地点。
五、关于以前年度证书的发放。
我市2017年及以前年度证书(含初级、中级)仍由市人社局职改办负责组织发放。查询网址:武汉人事考试网“证书办理”栏目;咨询电话:027-83919126、027-82618011。
六、其它事项。
1.证书非财政部门印制,不受理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的变更。
2.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前往领取证书的考生请自觉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3.证书发放是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的一项日常工作,请非急需领取证书的考生,延期错峰领取,避免出现聚集风险。
2021年1月15日
附: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代码编号及联系方式
原文地址:http://czj.wuhan.gov.cn/kjfw/HJFWZQ/202101/t20210115_1598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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