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领取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已到我市,为保证考生及时领取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请到初、中级报名时资格审查的会计管理局领取证书。
二、领证时间
市直成绩合格考生请于元月20日起到市会计管理局(河北路27号)会计人员管理科领取。各县(市)区成绩合格考生领取时间以各县(市)区会计管理局通知为准。各会计管理局联系方式如下:
三、领证程序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及合格登记表。非本人领取的,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领取证书及合格登记表。
十堰市会计管理局
2021年1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czj.shiyan.gov.cn/xwdt/tzgg/202101/t20210118_32460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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