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市各有关考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领取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领取和发放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分工
市本级及三区考生的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贵港市财政局负责核发,桂平市、平南县财政局负责核发所辖区考生的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办理对象
在贵港考区参加2020年度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初级通过考后公示审核、中级在规定时间通过考后资格审查,取得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
三、领取证书提供的材料
领取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考生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均要求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亲笔签名确认)。
请考生在领取证书时主动提供准考证号,以便于领取证书。
四、办理流程
(一)本通知下达之日起(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即可领取证书,请在贵港考区参加2020年度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初级通过考后公示审核、中级在规定时间通过考后资格审查,取得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提交上述申领证书材料到上述指定的财政部门办理。
(二)领取证书也可通过邮寄办理,具体事宜请先与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服务办理。
中国邮政贵港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王华(0775-4566783).
五、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0775-4560590、4568431(市本级及三区);0775-3388656(桂平市);0775-7827505(平南县)。
贵港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czj.gxgg.gov.cn/gggs/t76650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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