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和驻韶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0﹞16号)的规定,现将我市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一)中级资格。2019、2020 年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 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成绩在60 分(含60 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条件
(一)中级资格。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0〕8 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 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 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 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 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二)高级资格。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0〕8 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 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 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 年。
上述“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
二、复核时间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13日(星期六、日除外)。
三、复核地点
详见《韶关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附件1)。
四、复核资料
下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一)中级资格
1.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华课网校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份(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网页:报名表补打印入口补打),报考人员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一份(报考人员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盖章经办人签名并留联系电话,格式见附件2)。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二)高级资格
1.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华课网校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份(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网页:http://kzp.mof.gov.cn:81/ksbm/usercxbmb20g29.jsp补打),报考人员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一份(报考人员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盖章经办人签名并留联系电话,格式见附件2)。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5.会计师职称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各县(市、曲江区)要及时将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向本地区考生公告,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中级资格成绩合格考生的考后资格复核工作。并于11月13日前向市会计考办报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按报名序号整理好交到市财政局票据事务科大堂)。
六、领证通知
领证时间请留意“韶关市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
附件:广东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附件1:).xlsx
韶关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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