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宁县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及福建省会计考办有关通知及公告精神,现将建宁县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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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 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学位)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2.高级资格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含审计师资格,下同)后,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2)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一项以上者;或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的会计工作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人员(提前时间不超过2年),具备下列条件二项以上者,可破格报考。
①荣获政府授予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或被设区市以上财政、人事部门授予先进会计工作者、先进财政工作者或荣获设区市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②荣获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有关财务、会计等科研成果奖项的主要贡献者(前三名)。
③在省、部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3篇以上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财会专业论文(累计字数达6000字以上)。
④担任过正式出版的财会专业著作、译作或合编中专以上财会专业教材的主编、副主编及主要撰稿者(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二万字),材料经采用确认效果较好。
⑤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以上举办的会计知识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7〕52号),公务员(含参公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但不得参加会计人员职称评审。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
1.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二)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定于2019年9月7-8日举行,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5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 |
9月7日 星期六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一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
9月8日 星期日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二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日期为9月8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三、报名时间、现场审核及缴费时间
(一)网络报名时间:中、高级资格考生应在2019年3月10日至3月30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
(二)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3月26日至3月31日(不含双休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现场审核地点:建宁县财政局会计股(濉溪镇水南路6号财政局二楼)。
(四)咨询电话:0598-3988245(会计股)
(五)缴费时间及收费标准:现场审核通过并已领取确认回执的考生,应于3月24日至3月31日(全天24小时)期间通过报名网络进入缴费平台进行网络缴费(超过时间未缴费,报名无效)。中级资格收费标准为56元/门,高级资格收费标准为65元/门。
根据明财会[2016]5号文件精神,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
四、现场审核应提交的资料
(一)中级资格现场审核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确认章的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或学位证书;
3. 相关专业(经济、统计、审计)中级技术资格证书;
4.按照报名信息表中的相应学历(学位),提供对应年限(需连续)的继续教育记录,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至2018年度;
5.行政事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单位的考生应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企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交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二)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审核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加盖单位公盖或单位人事部门确认章的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或学位证书;
3. 本人的会计师(或审计师)资格证书;
4.按照报名信息表中的相应学历(学位),提供对应年限(需连续)的继续教育记录,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至2018年度;
5.行政事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单位的考生应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企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交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6.属破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破格证明材料。
五、教材及考试大纲的征订
考试大纲及教材全部实行网络配送征订,考生应在3月20日至31日登录福建省会计考试教材征订配送网进行征订。
六、准考证打印及成绩公布时间
准考证打印及考试成绩公布时间请关注福建会计信息网上的有关通知或通告。
建宁县财政局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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