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特征 |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1.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2.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 3.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4.是非衍生金融资产; 5.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 【注意】股票投资一定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购入的债券投资才有可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
(二) 初始计量 |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入账成本=买价-价款中包含的已到期的利息+交易费用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面值) 应收利息 (支付款项中包含已到期、分期付息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支付款项中包含已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倒挤,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 【注意】 (1)交易费用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核算。“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不仅核算折溢价,也核算交易费用。 (2)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应当计算确定其实际利率,并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
(三) 后续计量 |
资产负债表日计息,以债券的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测算各期利息收益。(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借:应收利息 (分期付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一次还本付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贷:投资收益 (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倒挤,也可能在借方) 【注意】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就持有至到期投资来说,摊余成本即为其账面价值),是指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利息调整金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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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计算公式 (1)持有至到期投资最早摊余成本=购买时持有至到期投资总账科目余额 (2)每期期末确认投资收益金额=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3)期末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的计算 ①分期付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本期收回的本金—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 ②一次还本付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本期收回的本金—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 (4)累计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累计投资收益的金额 =(债券面值×票面利率×期限)+折价—溢价—购买时交易费用 =现金流入—现金流出 =债券面值×(1+票面利率×期限)—(购买价款+购买时交易费用) (5)期末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期末摊余成本 【注意】持有至到期投资期末有公允价值,但是期末的账面价值不是公允价值,而是摊余成本。 |
(四) 减值 |
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注意】 1.计提持有至到期减值准备后,摊余成本将下降。 后续投资收益=新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2.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通过损益转回。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
(五) 处置 |
处置时,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投资收益 (差额倒挤,也可能在借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