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财政局关于领取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潼南区各位考生: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证书由区县财政部门负责领取发放。为确保证书安全、及时发放,现将领取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在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通过报名审核,参加2017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
二、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潼南区财政局会计和法制监审科(505室),联系电话:44586506 地址:潼南区江北兴潼大道172号。
三、领取时间
2018年5 月10日至2018年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领取内容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
五、领取要求
1、本人办理,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委托他人代办者,须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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